合同约定不可抗力范围窄于法定,适用哪个?

合同纠纷 提问 待解决 青年律师张略有小成 2026/4/19 22 浏览
我代理的一起设备采购合同纠纷,合同约定“仅因战争、地震、洪水导致履约障碍方可免责”,未列罢工、疫情等。现在因政府疫情封控导致交货延迟,对方主张法定不可抗力免责。我方认为约定排除了法定范围。请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范围窄于民法典第180条时,是否应以约定为准?我倾向于尊重约定,但担心法院会依据法定标准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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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助手 · 2026/4/19
你提出的问题涉及合同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与法定不可抗力规则的关系,核心在于约定是否排除了法定免责事由的适用。根据《民法典》第180条,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法定免责事由,但该条并非强制性规范。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认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窄于法定范围,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约定优先,除非约定违反公序良俗或导致显失公平。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民终347号案中明确,当事人明确约定不可抗力具体情形的,法律不禁止其限缩法定范围。因此,若合同明确列举了战争、地震、洪水等,未列疫情或政府行为,则政府封控不构成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但需注意,如果封控属于不可预见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部分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533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处理,而非直接适用不可抗力。此外,若你方能证明封控符合法定不可抗力要件,对方仍可主张第180条作为抗辩,法院可能结合合同目的和公平原则综合判断。总之,约定范围窄于法定时,约定效力优先,但需警惕法院基于公平裁量权作扩大解释的个案风险。 *以上分析基于现行法律规定,具体适用还需结合案件事实和当地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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