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子公司员工参与中国母公司技术讨论,deemed export风险评估
我们美国子公司有几个中国籍工程师(持H1B签证),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和中国母公司的研发团队开技术会议。
合规担忧:
1. 哪些技术信息的共享会触发deemed export?
2. 会议纪要、PPT、邮件往来,是否都需要做ECCN分类?
3. 如果需要申请deemed export许可证,流程是什么?周期多长?
4. 有没有同行建立了deemed export管理制度可以分享?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限制敏感项目的人员参与,但这样影响协作效率,想看看有没有更好的方案。
「素履以往」
Not the sharpest mind, but the steadiest h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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