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LPA执法中,CBP对"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的审核标准

进口合规 提问 待解决 论坛精选 2026/1/11 46 浏览
最近帮客户处理了两起UFLPA扣货案件,提交的材料差不多,但一个放行一个拒绝,想不通CBP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具体问题: 1. "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在实务中到底要做到什么程度? 2. 第三方审计报告的权重有多大?哪些审计机构的报告CBP比较认可? 3. 供应链溯源文件中,哪些环节是CBP重点关注的? 4. 如果初次申请被拒,补充材料后再申请的成功率如何? 希望有处理过类似案件的同行分享一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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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履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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